按照上级法院关于开展涉农民工工资案件专项执行行动的要求,我院抓好贯彻落实,对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工作进行部署。在春节前夕,自1月13日起,我院开展以农民工欠薪案件为重点的集中执行行动。1月13日清晨,兴城法院30余名执行干警整装待发。
案例一
2023年1月9日,陈某等6人因某公司拖欠劳务费20余万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月13日,执行干警来到被执行人公司,经多方调查,找到公司主要责任人,在执行措施的威慑和承办法官的法律释明下,被执行人公司负责人同意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在执行干警的督促下,1月17日,陈某等6人与被执行人公司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
案例二
辽宁某建筑公司拖欠刘某生等221人工资,兴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后经多部门协调,该公司已支付部分工资款,尚欠210.4万元未付。兴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我院立即责令其限期履行义务,并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田某进行限制高消费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被执行人名下车辆等财产线索进行网络查控,对被执行人银行账户进行了冻结。我院执行干警找到被执行人公司负责人,言明利害,被执行人公司已将拖欠的工资全部履行完毕,于2023年1月18日发到刘某生等221人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