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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点滴做起 在岗位践行——辽宁法院干警自觉学习滕启刚同志先进事迹(一)
  发布时间:2022-09-28 15:32:02 打印 字号: | |

7月2日上午

最高人民法院、中共辽宁省委

在沈阳隆重举行

追授滕启刚同志荣誉称号表彰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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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滕启刚同志先进事迹报告团成员从不同角度深情追忆滕启刚法官职业生涯中的点滴故事,感人至深,令人动容。


会后,辽宁各级法院干警自发学习滕启刚同志先进事迹。他们纷纷表示要从点滴做起,时刻把为民宗旨牢记心中,将公平正义扛在肩上,努力推动法院各项工作“上台阶、创一流”,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起来听听辽宁法院干警们的心声吧!


1


沈阳中院

刑一庭庭长

沈莹


已过情绪易动的年龄,我却在聆听滕启刚先进事迹报告时,眼泪控制不住地往下流,为他如此热爱审判事业的奉献和担当而感动,为法院失去这样一位以生命践行初心使命的好同行而感伤,为我们辽宁法院有这样一位全国模范而骄傲。作为法官,我有着太多的感同身受。他为人民法官作出了表率,树起了榜样。


我要像滕启刚那样,筑牢政治忠诚,守初心,明正道,坚守公平正义,厚植为民情怀,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不断提升司法能力,在司法实践中彰显新时代法官的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为推进法治辽宁、平安辽宁建设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以实际行动和崭新业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2


大连中院

执行一庭法官助理

高乐迪


滕启刚同志的先进事迹带给我们青年干警无限的启示。灯影阑珊,伏案写下公义;烈日当空,下乡释明法理…他用生命燃烧了自己,照亮并温暖了他人。音容宛在,浩气长存,他把公平正义融入到每份法律文书的字里行间,以一心向党的实际践行彰显人民法官的铿锵誓言,用不辞辛苦地解决纠纷换来每位当事人的喜笑开颜。


学习了滕启刚同志的先进事迹,虽然与他素昧平生,却似神交已久。上百位当事人的包围中我尽力不失底气,宿昔不梳地加班到深夜我依旧干劲十足,困难重重的执行现场我学会从容应对,当事人的诉求和苦衷我句句耐心倾听……学习榜样,更要努力成为榜样,才能不负组织培养,不负青春年华,不负时代重托!


3


鞍山中院

法官助理

胡天琦


2020年12月,我来到鞍山中院成为一名法官助理。次年6月,听到滕启刚庭长意外离世的消息。


一起入职的朋友在千山区人民法院工作,在滕庭长离开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我们聊起工作的时候,他总会不自主地说一句:“要是滕叔还在就好了”。说出这句话之后我们又总是沉默,伴随着一声叹息岔开话题。与这样一位优秀的同事擦肩而过,成为我生命中永远无法忘怀的遗憾。


虽然他已经离开,但听着他生前的同事、朋友、爱人的深情讲述,我仿佛又看到了那个有血有肉真性情的滕法官,那位对他人亦师亦友倾心相交的汉子,那位因工作亏欠家庭却尽力弥补的孝子、慈父、良夫。他时时刻刻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上,却独独忘掉了他自己。


在他身上,我学到了什么是“真”。对自己“真”,不懂就学,不会就问;对工作“真”,倾尽心血化解当事人争议纠纷;对百姓“真”,用心用情体谅他们、爱护他们。他是我前行路上最生动的榜样。


4


抚顺中院

宣教科

王健


通过学习滕启刚同志先进事迹,让我越发觉得,要想做好一名法官,定分止争是职责使命,更重要的是要甘当公仆,甘于奉献,燃烧自己,照亮他人。“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作为一名法院干警,在任何时候都要把人民放在心上,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我是一名新闻宣传人员,工作中更多的是用镜头来展现。虽然不是法官,但滕启刚同志对党忠诚、一心为民的政治品格,公正司法、担当作为的敬业精神,克己奉公、清正廉洁的高尚情操,仍然值得我学习传承。我将努力用镜头说话,多展现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担当作为,多宣传像滕启刚一样兢兢业业、无私奉献的法院人,通过讲好辽宁法院故事,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的温度。


5


本溪中院

宣教科

崔征


通过学习滕启刚同志的先进事迹,使我更加深入地感受到滕启刚同志对党的无限忠诚,对审判事业的无限热爱。他30年始终如一、躬身力行定分止争,三十年始终如一对审判事业全身心投入,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时时与民意对表,事事向民心对标。他行走于田间地头,房前屋后,为乡亲们化解矛盾纠纷,无怨无悔,且乐在其中。


作为一名法院青年干警,我要学习他始终听党话跟党走,组织让干啥就干啥,干一行就要干好一行的高尚品格和敬业精神,立足本职岗位,在平凡的岗位力争做出不平凡的业绩。我要传承和发扬滕启刚法官的优良品质,在工作中思群众所思,想群众所想,将忠诚担当融入工作当中,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努力践行初心使命,以实际行动向榜样致敬!


6


丹东中院

刑二庭法官

王连友


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再审改判一起刑事案件被告人无罪,被誉为敲响了东北地区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第一槌。而23年前,在此案一审中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界限,作出无罪判决的那个法官正是滕启刚。


学习滕启刚先进事迹,他公正、严谨的办案态度让我极为钦佩。作为一名刑事法官,我非常清楚宣判被告人无罪需要多大的决心和勇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绝不是一句空口号,每一起刑事案件都关乎当事人的自由甚至生命,只有对案件精雕细琢、恪守公心,才能办出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


“公堂一言断胜负,朱笔一落命攸关。”这不仅是对刑事审判工作的贴切评价,也是压在刑事法官肩头的千斤重担。滕启刚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刑事法官的公平公正和严谨细致,我作为一名刑事审判干警,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以滕启刚同志为榜样,将严谨和公正继续传承和发扬下去,惩治犯罪,守望正义。


制作丨李    雪
编辑丨王伟宁
审核丨黄艳辉
来源: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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