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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城法院发出司法建议书 探索柔性执法更显“温度”
  发布时间:2022-08-29 09:49:34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将执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兴城法院于8月8日向葫芦岛市某局发出了司法建议书,该建议书与8月17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中精神高度一致。

该院在司法建议中提出三个方面的对策建议:

1、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首违不罚”需要满足“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和“及时改正”三个条件。对轻微违法者进行说服教育,落实“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的影响,建议行政机关落实“首违不罚”,为营商环境添温暖...2、进一步完善《免责清单》制度的落实。敢于运用《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从轻甚至减轻处罚。建立健全首次违法登记制度,便于确认是否符合“首违不罚”...3、加强日常巡查及环保宣传。发现企业存在违法行为积极帮助整改...

兴城法院在行政审判中始终贯彻中央文件精神,全面履行司法建议工作职责,积极延伸司法服务,发挥司法建议的警示、参谋、宣传教育作用,为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司法既有政治性,也有人民性,准确、妥善地柔性执法,不仅彰显了司法的“温度”,更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


 
责任编辑: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