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骗术真相揭密
作者:孙立国  发布时间:2013-04-07 09:00:52 打印 字号: | |
  骗术可谓是花样百出,是费劲心思使人上当的伎俩,虽然巧妙,终究还是被人识破,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真实的骗术背后的秘密。

                         一

  2009年5月12日,上午9点多,何某和他的妻子正在收拾家务,这时,一位40多岁的中年男子(张某)走进了何某家的院子里,手里还拎着一袋苫布,开口对何某说:“我是沈家台邮电局的,来这边给你们安电话的,我看你家的院子挺大,我们单位用的杆子就先放到你家吧。”话音刚落,从房子的后门又走过来一个人(文某),肤色有点黑,说是一起的,就站到了一边。张某继续问何某:“放你家行不行啊?没事,不白放你家,我给你钱。”何某不好意思推脱,只好说行,放那吧,但是我不要钱。后进来的文某对何某说:“我们去沈家台随礼去,但钱不够了,您老儿借我点钱吧,放心,没事儿,你别害怕,我认识沈家台网通的白局长。”何某一听认识白局长,就没在过多怀疑,问:“你要借多少钱?”文某说:“借我1000块钱吧。”何某和妻子商量了一下,于是他的妻子就从屋子的柜子里面拿出3000元钱,当着男子的面数了1000元钱递给了这个所谓的网通工作人员。张某看见何某手里还有钱,就说:“我也去随礼,钱也不够了,你也借我500块钱吧。”何某顺口答应了。拿到钱后,张某和同伙大步流星往车那边走,何某和妻子突然感觉有点不对劲儿,马上喊他们站住,张某和同伙头也不回,上了车是扬长而去。夫妻俩顿时感到事有蹊跷,可能被骗了,但是追也追不上了,后悔莫及。

                         二

  2010年12月的一天,张某和文某开着车往绥中方向走,走到望海村附近时,看见路边有户人家,便停了下来,向平房的院子里走去。刘某和老伴正在院子里掰苞米,张某走进院子里对老两口儿说:“你家的苞米卖不卖啊?我想买点苞米喂我们班上单位的狗吃。”刘某老伴说不想卖。可是,在张某的一再劝说下,老两口终于同意了。张某见有机可乘,便说:“大姐,我忘带钱了,车还坏了,我是附近工地上干活的,我车上有10块苫布,给你吧,也算是顶苞米钱了。”刘某说看看吧。于是文某从车上搬过来10块苫布放到了刘某面前,说:“你老儿先借我600块钱,等我把车修完,再回来还你钱,顺便再取苞米。”刘某一听,觉得也不能有什么大事,一口答应了。之后,张某和文某拿到钱瞬间消失在一片尘土之中。

                         三

  2011年6月1日,这天,阳光明媚,郝某正在屋里歇息,听见院子里有人喊:屋里有人吗?郝某应了一声就走了出去,只见一位40多岁,身体较胖的中年男子(张某)迎面走了过来,“大叔,你儿子在家吗?”张某说。“不在啊,你找我儿子有事吗?”郝某回答。“ 哦,我和你儿子是好朋友,我在附近干点工程活,看你家的院子挺宽敞,我想把工地上的劳动工具、油桶啊存放在你家的院子里,每天给你50块钱看护费,你看行吗?”紧接着,张某又和郝某拉起家常儿来,这时,张某的电话响了,只看见他是焦急的说着些什么急事。张某撂下电话对郝某说,大叔,我领导的车坏在半路了,我得送领导随礼去,得快点把车修好,可是我兜里没带钱,你看您能不能帮我借点钱。郝某想,既然认识我儿子,那就让他和我儿子说下话吧。于是,郝某把电话打通后,那张某便和郝某的儿子侃侃而谈,并且说自己是李小光,要把劳动工具放到这存放。郝某一听,他果然认识我儿子,而且谈的挺好,于是放下戒备之心,就把1500元钱给了张某,张某把几个麻丝带放到了车库里,并叮嘱郝某要看好,里面装的是帐篷,过两天来取。郝某答应下来并客气的送张某出了门。事后,郝某打开麻丝袋一看,顿时傻了眼,袋子里根本不是帐篷,只有一些不值钱的苫布,于是赶紧给儿子打电话,说了借钱的事,才知道上当受骗了。

  本案经过公安机关的侦查和检察院的公诉,现已由法院作出生效判决。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基于被告人张某当庭自愿认罪、主动退赃、积极缴纳罚金,具有悔罪表现依法可酌定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判决被告人张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4000元。

  通过上述三个案例可以看出,被骗对象基本上都是年龄比较大的老年人,他们也正是利用了老年人容易被欺骗,容易取得信任的特点,才很轻松的完成了诈骗行为。在给犯罪份子敲响警钟的同时,也提醒我们老百姓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面对陌生人的来访一定要谨言慎行。
责任编辑:孙立国